非婚生子状告父母追讨抚养费,法院判决:要付!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2 10:11) 点击:161 |
两兄弟尚未成年,却来法院状告父母,追讨多年来的抚养费……上海律师 案情简介 张某(父)与李某(母)育有二子张甲(2011年出生)、张乙(2014年出生)。张某与李某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某生下孩子后就远走他乡,两个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祖父母抚养长大,抚养费用也全部由祖父母承担。张某与李某一直未尽抚养义务。现张甲、张乙将父母二人诉至花山法院,要求两人按每月3000元计算支付自2014年1月起至2020年9月的抚养费24万元。 法庭上,张某辩称,2014年至2020年9月期间,自己一直与两个孩子共同生活,他们现在的住所是由张某购买;此外,张某一直为孩子支付托班的费用。李某辩称自己于2015年离开家,在此之前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现在李某已经成家,又有了孩子同时身体不好,无力支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抚养费支付的期限及数额问题,考虑到被张某在外打工,现月收入约为8000元,李某无收入,生活条件十分困难,且双方均未提供足够证据表明两被告从何时开始未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故法院酌定抚养费支付时间从2014年9月即张甲就读学前教育时起算,至2020年9月时止,按每月1800元计算,抚养费共计129600元,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情侣之间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所生育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家庭赋予双方的责任应当积极去承担,抚养孩子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推卸责任。非婚生子女成长环境因家庭不完整导致教育缺失及其他心理问题的概率远大于正常家庭环境成长的孩子。因此,男女双方应当慎重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建立合法夫妻关系,维系和睦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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