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莫让寸土隔断邻里情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22-05-19 11:16) 点击:180 |
上海律师分析基本案情为一条田埂,两妯娌大打出手 阿菊和阿珍系妯娌关系,2020年3月的一天,阿菊看到阿珍的女婿在挖自家的菜地埂,便上前劝说,谁知旁边的阿珍不但不听劝,反而辱骂起了阿菊。为此双方激烈争吵,随后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阿珍将阿菊按到地上进行殴打,造成阿菊受伤。 大姚法院审理后认为,本纠纷的发生系阿珍女婿挖阿菊家的菜地埂导致,阿珍对纠纷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争吵中阿菊未冷静处理纠纷,故阿菊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最终判决由阿珍赔偿阿菊伤后经济损失12432.62元。 农田灌溉起争执,致人受伤必赔偿 2021年5月,阿秀、老黄因农田灌溉一事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老黄揪住阿秀的头发,致阿秀倒地受伤。阿秀将老黄诉至大姚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大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老黄赔偿阿秀伤后经济损失6946.1元,其余损失阿秀自行承担。 因浇玉米水,被同村村民打伤 2021年4月,老杨路过老文家门口时,遇到晒豆杆的老文,老杨便上前询问老文此前浇玉米水一事,因老文(现年71岁)耳背,未搭理老杨,老杨遂将老文推倒在地,并将其殴打致伤,造成老文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经大姚法院主持调解,老杨自愿赔偿老文伤后经济损失19340元。 地界争执致人受伤, 打人者被拘留并判赔偿 2020年9月,老彭、老李因地界纠纷发生争执,老李与老彭撕扯争夺老彭手中的十字镐时,老李顺手捡起院子里老彭家的锄头将老彭头部打伤。双方发生纠纷后,公安机关给予老李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大姚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老李赔偿老彭伤后经济损失7408.9元。 法官提醒,打架并非是解决矛盾的途径,打输了住院看病,打赢了轻则赔钱,被行政罚款,重则被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还有可能被判刑坐牢。因此,邻里之间“有话还得好好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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